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 (记者蔡樱柳)为推动厦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保障,今年,信用立法被列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议程。昨日,《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诚信教育或被纳入课程
《条例(草案)》中所称的社会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称信用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状况。
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实行目录管理,包括用于识别信用主体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中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信用主体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信用主体受到表彰奖励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信息均应纳入目录。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还规定,市政府应组织编制社会信用教育规划,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等诚信教育,市教育部门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特点,或将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教育课程内容,对学生开展社会信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