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这一论述充分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目标,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方法;更加突出了参与深化依法治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这一论述充分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目标,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方法;更加突出了参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主体的全面性,充分表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事、国家层面的事、政府的事、司法机关的事、党员领导干部的事,全民族都应当参与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来;充分把握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这个时代脉搏,把提高法治素养作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全民族的号召。要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就必须准确把握法治素养的深刻内涵,否则就会在认识上出现偏差,在行动上走入误区,在效果上大打折扣。(光明日报)
战国时期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区别于30年前的改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和社会调控的主要方式。事实证明,秉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这样做代价最小、后患最少、公信最高;不依法办事,看似快捷省力,实则隐患无穷,甚至造成严重后果。适应新时代,需要基层党员干部学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处事的本领。
首先要当好“学法懂法”的引领者。基层党员要带头遵守法纪,要知法懂法,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掌握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打牢法治信仰。深刻把握法治的本质内涵、精髓要义、内在特点,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做到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谨遵法治精神。领导干部学法不仅在于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更在于逐渐形成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力约束等价值判断的深刻认知和自觉追求,真正树立践行法治的价值观,重在一言一行中体现法治素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善于将国法和党纪结合起来去认识、去运用;党员首先要自觉地用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已的言行,带头增强法制观念、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应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全体人民自觉提高参与建设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能力。(文/胡开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