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娱乐文化

2019-07-18   浏览量:

证劵代码   01046  
公司名称(中文)   寰宇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Universe Entertainment and Culture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放贷、投资物业出租及证券投资、录像发行、电影发行及放映、授出及转授电影版权以及光学产品、钟表及珠宝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业务。

 
所属行业   媒体及娱乐  
港股股份数目   906632276(股)  
主席   林小明  
主要持股人   林小明  
董事   林小明(执行董事) 林小明(主席) 林杰新(执行董事) 洪祖星(执行董事) 蔡永冠(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芝强(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耀荣(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秘书   林杰新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公司总部   香港新界葵涌大连排道192号至200号伟伦中心第2期18楼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核数师   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苏姜叶冼律师行 梁宝仪刘正豪律师行  
公司网址    
电邮地址   enquiry@uih.com.hk  
电话号码   (852) 2416 3008  
传真号码   (852) 2437 2024  

整体集团业绩 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亏损约49.7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6.1百万港元)。本期间亏损增加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之净影响: (i)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录得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入账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产生之公平值亏损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约104.2百万港元减少约101.4百万港元至本期间约2.8百万港元;及 (ii)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出售202部电影录得收益约182.1百万港元(「出售电影库」)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亦就出售电影库录得董事及员工分红约35.6百万港元。然而,于本期间并无有关收益及董事及员工分红。 本集团于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28.3百万港元,较上年同期之收益约50.2百万港元减少约43.6%。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来自电影发行及放映、授出及转授电影版权业务分部的收益减少(进一步详述于下文)。 电影发行及放映、授出及转授电影版权 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产生之收益约为5.0百万港元,较上年同期之约27.1百万港元减少约81.5%。其占本集团于本期间收益的约17.8%(二零一七年:约53.9%)。该业务分部收益显着减少乃主要由于本回顾期间内缺乏新电影上映。本集团于去年同期内上映三部新电影。 中国市场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影市场之一,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发佈的资料,二零一七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达到人民币559.1亿元,同比增长约13%。二零一八年全国总票房再新高,二零一八年达到约人民币609.8亿元,同比增长约9%。由于中国电影票房持续再新高,董事会对电影发行及放映、授出及转授电影版权分部业务之增长持乐观态度。 为迎合中国对高质素娱乐体验持续增长的需求,本集团将继续投资优质电影原创作品,并投放更多资源于大型电影制作,以更广泛深入地渗入市场。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上映多部新电影,包括邱礼涛执导、由刘德华、古天乐、苗侨伟、林嘉欣、郑则士及应采儿主演的重头电影「扫毒2天地对决」及郑中基突破性地自编自导自演、由周秀娜及姜皓文主演的新电影「阿龙」。于二零一九年期间,本集团将开拍另一部重头电影「拆弹专家2」,由邱礼涛执导、刘德华、刘青云及倪妮主演,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上映。此外,本集团计划于二零一九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就本公佈而言不包括香港)投资及制作两部电影、一部电视剧及约10部网上电影。 该业务分部于本期间内产生之分部亏损约为12.4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分部溢利:约141.5百万港元)。分部亏损显着增加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内收益减少及本集团于去年同期出售202部电影录得溢利约182.1百万港元(「出售电影库」),亦就出售电影库录得董事及员工分红约35.6百万港元。然而,于本期间并无有关的出售及董事及员工分红。 光学产品、钟表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 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产生之收益约为16.0百万港元,较上年同期之约17.1百万港元减少约6.4%。该业务分部产生之收益包括来自一项管理及许可协议项下有权以「茂昌眼镜Hong Kong Optical」之商号于香港若干场所经营光学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光学业务」)之收益约5.1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3.3百万港元),及来自于中国从事钟表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钟表业务」)收益约10.9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13.8百万港元)。其占本集团于本期间收益之约56.7%(二零一七年:约34.0%)。 光学业务的收益于本期间内持续改善。本集团经营的光学零售店数目由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的2间增加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间。本集团将继续于香港及中国开设新的光学店,以增加光学业务的客户及市场份额。 钟表业务持续受来自网上销售钟表产品的激烈竞争及中国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所影响。本集团于本期间关闭了2间表现不佳的钟表零售店及开设了3间新的钟表零售店。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中国经营11间钟表零售店。本集团将继续调整钟表零售店的地点及产品品牌及关闭表现不佳的钟表零售点,以改善钟表业务的店铺生产效率及成本效益。 该业务分部于本期间之分部亏损约为3.4百万港元,较上年同期的约5.3百万港元减少约35.8%。分部亏损减少主要是由于有效成本控制措施及零售店盈利能力改善。 除光学业务外,本集团亦拥有香港茂昌眼镜有限公司(「茂昌眼镜」)28%(二零一七年:28%)之股本权益,其主要从事光学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以及拥有「茂昌眼镜Hong Kong Optical」于香港之商号。根据茂昌眼镜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茂昌眼镜于本期间的未经审核收益约为28.1百万港元,较上年同期的约23.7百万港元增加约18.6%。茂昌眼镜于本期间录得未经审核溢利约2.1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亏损约2.3百万港元)。 证券投资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证券投资(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为交易性证券)账面值约为24.2百万港元(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约49.4百万港元)。 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交易性证券公平值变动产生公平值亏损约2.8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104.2百万港元)。 于本期间证券投资分部之整体分部亏损约为1.3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105.0百万港元)。 整体分部亏损减少主要是由于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在中美贸易战、加息、较不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金融及投资市场动盪,故本集团于本期间收缩投资组合规模。 出租投资物业 于本期间内,出租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保持稳定。本集团于本期间内录得租金收入约0.5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0.5百万港元)。 于本期间内,该业务分部之分部溢利约为413,000港元(二零一七年:约454,000港元)。 放贷业务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放贷业务分部之应收贷款约为78.4百万港元(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约57.1百万港元)及确认利息收入约4.7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3.7百万港元)。其占本集团于本期间内收益之约16.6%(二零一七年:约6.4%)。 于本期间内,该业务分部之分部溢利约为1.8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2.7百万港元)。分部溢利减少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内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 鉴于金融及投资市场不稳以及竞争激烈的业务环境,本集团将于未来数年缩小放贷业务的规模。 娱乐业务 该分部主要与艺人及模特儿管理以及组织音乐会有关。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产生之收益保持稳定于约1.7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1.9百万港元)。于本期间,录得分部溢利约25,000港元(二零一七年:约420,000港元)。该分部溢利减少乃由于本期间内营业额轻微减少。 已终止经营业务–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 本公司透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建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信」)从事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业务。中国建信为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公司,其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主要业务为向客户提供经纪服务及证券孖展融资(「证券经纪业务」)。 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底,中国建信为其孖展客户持作抵押担保之若干股票之股价大幅下跌,有关股票股价之下跌百分比介乎35%至约89%(「六月事件」)。由于六月事件,中国建信因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业务产生之多项应收账款变得抵押不足及其额外流动资金亦减少。因此,中国建信要求其孖展贷款客户追加保证金。于六月事件后以及中国建信之孖展贷款于六月事件期间与之后恶化及其流动资金相应大幅下跌,中国建信接获证监会来函,当中证监会(其中包括)已发现中国建信之孖展贷款业务存在若干缺陷及其未能遵守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之若干规定。有鉴于此,证监会已指示中国建信禁止向客户提供进一步孖展贷款或其他形式之财务融通,直至其全面遵守适用操守准则规定为止。证监会亦已指示中国建信需阻止其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包括于合理时间内维持充足现金储备以维持业务营运)、不再进行不审慎孖展贷款行为以及收紧和正规其孖展贷款政策。中国建信已向证监会承诺实施证监会要求之措施以于合理时期内圆满解决已发现的缺陷及风险,否则将导致证监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对中国建信施加牌照条件。 然而,鉴于证监会现时对中国建信施加的限制,以及因而导致的客户流失、其业务及收益大幅下跌以及证券经纪业务亏损持续扩大,本集团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终止证券经纪业务。 本集团之已终止证券及经纪业务于本期间录得除税前亏损约3.4百万港元(二零一七年:约6.6百万港元)。

展望未来,在中美贸易战、加息、较不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全球金融市场预期会起伏不定。本集团将密切监察本集团所持该等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入账之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投资的市值╱公平值及交易量以及其基本要素,并将作出调整以应对市场变化,优化我们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