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明确自2016年1月1日 ,“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财新记者了解到,实践中,有的司法机关对案件一挂十几年,既不作结论,也不进行实质性的办理工作,侵害公民权利,实质上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解决公民因此遭受的损害,《解释》将七种“疑罪从挂”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这七种情形包括: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30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30日,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
《解释》共23条,除上述内容外,还明确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审查范围,厘清了违法刑事拘留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免责条款适用,明确对无罪羁押赔偿问题,并在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标准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财新记者了解到,《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是法定损害赔偿,而非实际损害赔偿,从损害的内容到赔偿的种类、标准、方式、限额都是法定的。国家赔偿实践中强调根据“法定标准”来进行赔偿,而不是“损失多少赔多少”,这同《国家赔偿法》设计时强调的“填平补齐”有较大差别。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现杰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国国家赔偿标准在逐渐地提升,已朝着“填平补齐”的方向发展。
陈现杰举例说,误工费赔偿、护理费的赔偿、医疗费的赔偿、残疾赔偿方面,很多地方都借鉴和参考了民事赔偿的规定,不低于民事损害赔偿标准,有的标准还要略高于民事损害赔偿。
陈现杰介绍,《国家赔偿法》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有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部分丧失生活能力的没有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标准,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但是考虑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可能导致被扶养人收入来源的部分丧失需要得到填补,《解释》规定可达到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最高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鲜铁可表示,《解释》较好地实现了刑事诉讼程序与国家赔偿程序的有效衔接,也实现了刑事追诉与权利救济的平衡。如《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均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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