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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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要求,自然资源部近日就组织修订的《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国务院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自然资源部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形成了通过信息公示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思路,主要包括:
通过地质勘查单位自主填报项目业绩及勘查活动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投资人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服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实施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建立惩戒制度,对被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期间的地质勘查单位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通过监管服务平台与国家、地方信用平台对接,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发挥行业学会和协会作用,宣传守信会员单位,惩戒失信会员单位,推动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这些措施,最终形成地质勘查单位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按照这一思路,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以上两项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管理办法》主要对监管措施、方式手段、有关要求等作出规定。《实施细则》主要为操作性条款,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解释和补充。
资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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